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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卷门”案中案一审宣判 陕西商人赵发琦、北师大教授刘广三领刑

文|财新 崔先康 单玉晓
2022年05月05日 17:40
司法认定赵发琦犯单位行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七年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广三犯受贿罪获刑13年
5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犯单位行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赵发琦有期徒刑七年半;以受贿罪判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广三有期徒刑13年。

  【财新网】自2019年因涉最高法院“丢卷门”事件被查已逾三年的陕西商人赵发琦迎来一审判决。5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二中院)以犯单位行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审判处赵发琦有期徒刑七年半;以受贿罪判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广三有期徒刑13年。

  赵发琦现年55岁,是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凯奇莱)法定代表人。据他讲述,其早年退伍后在物资公司上班,又做过建筑,在积累了一定财富后成立了凯奇莱公司。此后因一块位于毛乌素沙漠中的价值上千亿的煤矿的权属争议,他与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漫长诉讼,直到2017年12月最高法院做出再审终审判决。但此后,因其参与时任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盗取案件卷宗等一系列事件,在2019年初作为王林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共同实施者被调查。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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