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退休不满三年,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邱建国因受贿罪一审获刑十年。
5月29日,江西省委政法委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江西省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邱建国受贿一案,经进贤县法院审理,认定邱建国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没收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891万元、港币30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邱建国认罪认罚,判决已生效。
官方简历显示,邱建国现年62岁(1959年8月生),江西抚州南城人,早年从公安系统做起,历任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公安局礼陂派出所干警、马鞍派出所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1997年12月,邱建国出任崇仁县委常委。2001年2月,升任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驻北京联络处主任。2006年5月后,历任抚州市宜黄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