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8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科学精准调整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据“浙江发布”公众号消息,《通知》指出,鉴于上海市疫情形势逐步向好,正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向常态化疫情防控转换,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上海市最新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信息,经专家综合研判,现对上海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1.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本土社会面阳性病例的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其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在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