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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诈法草案二读 拟限制涉诈人员出境

文|财新 覃建行,吴鸿瑶(实习)
2022年06月23日 21:30
立法拟规定,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
2015年,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以来,已对多个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源头地、输出地等重点地区进行挂牌整治。据人民网2018年8月报道,截至当时有18个重点地区被挂牌整治,其中5个已摘牌。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6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二审稿较此前有多处修改,其中包括“根据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践需求”,增加规定对有关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财新注意到,因反诈限制出境的做法在多地已有不同程度施行,此次系在立法上予以确认。

  二审稿第34条规定,对来自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或者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不具有合法、真实出境事由,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前述规定的特定地区由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认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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