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6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二审稿较此前有多处修改,其中包括“根据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实践需求”,增加规定对有关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财新注意到,因反诈限制出境的做法在多地已有不同程度施行,此次系在立法上予以确认。
二审稿第34条规定,对来自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或者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不具有合法、真实出境事由,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前述规定的特定地区由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