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得知女下属被性骚扰,一名外资企业的销售经理不仅袖手旁观,还试图打击报复将其辞退。最终,该销售经理被企业开除。7月6日,最高法院发布第32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指导性案例,披露此案。法院支持了企业单方解除涉事经理的做法,明确管理者对被性骚扰员工的投诉没有采取合理措施,或者存在纵容性骚扰行为、干扰对性骚扰行为调查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以其未尽岗位职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近年来,职场性骚扰话题备受社会关注。2020年实施的《民法典》已在人格权一编中明确,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最高法院表示,这起指导性案例对《民法典》实施后用人单位合理构建性骚扰防范处置机制,有效防范职场性骚扰行为,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