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湖南省娄底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成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日由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成良当庭表示认罪服法,该案将择期宣判。7月11日,该案公诉方永州市检察院发布了这一消息。
永州市检方指控称,2005年至2019年,王成良利用担任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娄底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公司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人民币736万余元,6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共计742万余元,其中384万余元系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