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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重温】天津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被查处 (11月30日 PM)

2006年11月30日 12:45 来源于 caijing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天津媒体近日报道,中共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李宝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数家企业牟取利益,索取钱款数百万元人民币;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使用,滥用职权,向外单位人员支出账外公款数百万元;违反财经纪律, 私设账外账,涉及金额巨大。此外,李宝金还犯有生活腐化错误。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李宝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中央批准,李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李宝金开除处分。        
    此前的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免去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宝金是在今年6月12日被中纪委宣布“双规”的,2006年6月26日出版的杂志,曾对此做有报道,以下是报道的全部内容。
  
  天津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被“双规”

  “办事能力”曾颇被赞赏,岂知涉嫌经济问题终付出代价

  杂志记者   王和岩/文

   
  平静的津门政坛近日骤起波澜。6月1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
  天津市检察院一位人士称,12日中午还看见李宝金在单位食堂吃饭,下午“人就找不到了”。
  第二天上午,天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齐二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吉栋来到市检察院,在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宣布,在查处其他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李宝金有经济问题,“中纪委决定对其采取‘双规’”。市检察院的工作暂时由副检察长高勇主持。
  现年64岁的李宝金,是天津政法系统颇有影响的人物。他是山东章丘人,生于1942年;早在1961年7月就进入天津市警界,从基层干部一路升迁,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政办室副主任,副处长、处长,1987年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1992年,他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1993年同时担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6月当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1月,李再次当选检察长,到2007年将任期届满。
  目前,关于李宝金究竟涉嫌哪些犯罪尚不可知。坊间纷传,他与天津一些大民营房地产商过从较密,有着复杂的权钱交易。但此说尚未能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
  不过,他和一些房地产商,如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等交往频繁,已非秘密。据知情者说,李宝金不仅能为自己,还能帮别人以相当低廉的价格买到好房,“大家都知道天津的房地产商听他的”。
  一位接近天津检察院系统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李宝金调任检察院工作时,最初并不很情愿,而上任后不久,曾公开在内部会议上感慨说,“没想到检察院有这么大的权力。”
  “地产商都害怕他。”这位人士说。不过,在天津市检察院,李宝金亦非让人害怕的形象,相反人际关系不错。他身高近1.80米,说话嗓门很大,很多人对他的评价是“霸气”和“义气”:前者指的是他办事果断甚至有些专横,“动不动就骂人”;后者则表明能为本单位职工谋得福利。
  市检察院一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从1978年至1998年,检察院没有给职工盖过房,1998年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干警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比以前有明显提高。检察院的办案设备也得到很大改善。以前检察院只有30多辆车,现在有上百辆,还有不少好车。
  “这些钱从哪里来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财政拨款,是李宝金靠自己的能力弄来的。”这位人士显然对李的“能力”颇为赞赏,岂知他是否终会为此付出代价。
  早在2005年,李宝金在天津媒体上曾发表“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互动推进反腐败”一文。文中写道:“几年来,为便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检务公开主动寻求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政,把检察执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视线之中,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干警头脑中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此文发表后,曾作为天津市各级检察机关倡导、学习的材料。今日读来,则已另有意味。■

     记者于宁、毕爱芳对此文亦有贡献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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