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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被拐卖的农妇、未追究的人贩子和摘不掉的重婚罪

文|财新 萧辉
2026年06月21日 11:33
郭小玲已经申诉了十多年。她说自己剩下的人生目标就是要追究人贩子责任,并希望对重婚罪一案进行再审
郭小玲、任金明举着手绘结婚照合影。申诉过程中,任金明和郭小玲丢失了结婚照原件。他们靠卖小吃拉扯大的儿子是一名绘画师,以父母结婚照复印件为蓝本重新手绘了一张结婚照。图:受访者提供

  【财新网】38年过去了,甘肃平凉灵台县农妇郭小玲仍然对1988年6月6日那个上午记忆犹新。

  当时郭小玲只有23岁,新婚不到半年。据她回忆,1988年6月初她回娘家探亲,6月6日上午到镇上赶集时,遇到一个四川口音的卖剪刀女人。“她个子很矮,头小、嘴巴尖,主动跟我搭讪,说让我帮她去四川进货搭把手,可以给我100元。那时候一斤米才2毛钱,100元是个很大的数目。她给了我10元定金,我心动答应了。”

  郭小玲没有文化,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为了这100元钱就跟卖剪刀的女人走了”,她称后来发现自己被卖到山东聊城临清市老赵庄镇的一个村庄,被迫与买家李金玲以夫妻名义生活。1989年,丈夫任金明从甘肃千里寻妻来到临清,试图通过起诉郭小玲、李金玲重婚方式将妻子解救回家。法院调查确认郭小玲被拐卖一事,并认定重婚罪成立,判处郭小玲缓刑,最终几经波折,郭小玲1990年3月回到老家。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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