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44个税目的进口关税。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已属较低水平,尤其是农产品。”财政部关税司官员表示,中国目前有7000多个税则税目,60%-70%的税目税率在5%-15%之间,其中有近1000个税目是零关税。而发达国家一般有1万多个税目,绝大多税率比较低;但其中也有个别税目税率很高,且这些高税率基本针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比如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对服装、鞋帽及一些轻工产品的关税税率很高。
这位财政部官员介绍说,中国1993年的关税税率是43%,中国加入WTO之前,曾自主降税十几次,到2001年关税总水平降到了15%。加入世贸组织后,从2002年开始,中国开始履行义务降税,即按照入世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进行降税。到2005年,中国关税平均水平降到9.9%,其中农产品15.3%,工业品9%,超过98%的税目税率已达到入世承诺的水平。除个别税目税率,截止到2005年,中国基本已履行完了降税义务,大范围的关税调整也基本结束。
此次调整,除了表明中国将继续履行入世降税义务,重点在于充分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贸易增长方式转变,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将对3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等资源、能源产品,光导纤维涂料、银电极浆料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设备。
实行暂定税率的商品,一般是国内供应不足的商品,或是国内同类商品生产性能和技术不能满足要求,而绝大部分是原材料、资源性商品及一些关键的零部件。这些商品的法定税率是11%,暂定税率约为4.2%;暂定税率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以保留,也可能继续降低或恢复为法定税率。
同时,为了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2007年继续对煤炭、原油、石料等能源或资源类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另外,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钨初级加工品、未锻轧的锰、钼、锑、铬金属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产品新开征出口关税。
一些区域关税安排也得以明确。根据中国与有关组织、国家和地区签订的贸易协定,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继续对香港、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柬埔寨、孟加拉国、也门、马尔代夫、阿富汗、非洲部分国家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莲雾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以上区域关税优惠大多是相互的,希望国内企业利用好、利用透进出口关税政策。”财政部关税司官员呼吁,希望国内进出口企业随时关注关税政策的调整,仔细研究调整后的变化,充分利用各种优惠协定税率。
这位官员说,近两年的信息反馈显示,中国国内企业对于关税的区域优惠税率安排并不特别敏感;相反,对方却非常重视,反应也很迅速,在关税调整前会作充分的准备,以享受中国的优惠关税,而中国企业常常事先准备不足。
这位官员特别指出,进出口关税政策一般在年底进行调整,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近两年,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年中作出调整也比较多。因此,“企业要事先进行研究,随时关注进出口关税的调整。”
中国关税政策的调整由国务院批准,最高决策机构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任本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由几个部门组成,财政部为主任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为副主任单位,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部级领导。
关税调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形成议案,报国务院批准。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为国务院关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关税司,两个牌子一个机构。
“关税调整对象是成千上万的商品,我们也很难确定哪些该调、如何调。”财政部关税司官员表示,过去主要依靠各行业部委和行业协会,后来行业部委大多撤并了。现在主要的沟通渠道延伸到了地方和企业。对关税调整的建议,可以通过地方税政部门的渠道来反映,也可通过行业协会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