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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挤占挪用旧账未清

2007年03月22日 11:36 来源于 caijing
全国还有41.87亿元被挤占挪用未能收回;建设部今年将强化公积金管理


  3月21日,建设部在其网站公布了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据该官方材料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2687.37亿元,比2005年末增长30%。但是同时,全国还有41.87亿元被挤占挪用的资金未能收回,远迟于国务院五年前确定的“清理整顿”时间表。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国发[2002]12号文”,要求清理违规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文件明确要求,“对目前已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由原决策机构和决策人负责,于2002年6月底前全部收回;对违规发放的项目贷款,要在2002年底前全部收回。”
  中国自1998年施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总额快速增加。但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分散,外部监督缺失,以及地方政府干预,到2002年初,已发生诸多公积金挪用或投资损失大案。
  据上述材料,2006年,全国回收“历史遗留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共计20.12亿元,挤占挪用的资金总额比2005年末减少了43.5%。上述未能收回的41.87亿元住房公积金,占全国缴存总额的0.33%。
  建设部认为,目前住房公积金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高,2006年末,全国实际缴存职工为6916.87万人,占2006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总数(2.83亿人)的比例只有24.4%,1.4亿农民工中绝大多数都没有住房公积金。
  其次,全国公积金使用率地区不平衡,一些地方资金沉淀较多。截至2006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平均为72.05%。全国净沉淀住房公积金1945.83亿元,占全国缴存余额的24.72%;截至2006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为3804.71亿元,只占全国缴存余额的48.34%。
  第三,一些管理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监督监管不到位,资金的缴存、使用不规范。据上述材料,截至2006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为2.71亿元;当年回收历史遗留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20.12亿元;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余额204.78亿元,占年末贷款余额的5.35%。
  按照2002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个人和单位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则为地方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管理费用需从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
  由于体制原因,住房公积金管理往往为建设部门所主导,一些地方的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建设部门关系密切,“内部人控制”严重,缺少来自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造成诸多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擅自投资。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日益为社会所关注。尤其当前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突破1.2亿元,如何强化公积金的监管、拓宽投资渠道、提高增值收益,已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构成巨大考验。
  建设部决定,在新的一年中,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应“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2007年,要“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人数比上年增长5%以上”。
  对于公积金的管理,建设部也明确指出,要“严格防范资金运作中的各类风险,加强对资金用途的监控,严禁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非自住住房消费。开展贷款风险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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