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机构改革“路线图”日渐清晰
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专门一段论及机构改革:“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围绕转变职能,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
此前一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了中共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政治学者指出,结合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意见”的有关表述,中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已日渐清晰。
以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自1978年以来,中国已进行了五次全国范围内的机构改革。这些改革尽管时有反复,但基本上是朝着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强化政府公共性的方向发展。
2008年即将推进的“大部门制”改革也不例外。其目的非常清晰,就是以机构重组和整合加快政府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
上任之初,温家宝曾总结认为,在当代中国,政府具有四大职能,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而在施政五年后,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
学者指出,这表明,未来五年中国政府将更加注重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并期望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而如此定位政府职能,与中共十七大确立的“强化民生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相一致。
其实,温家宝的上述讲话,可视为对“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点说明。所谓“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难免使人联想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综合部门未来的职能调整;而“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构”,也使以“大能源”“大交通”“大工业”为目标整合现有行业管理部门成为可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也使“大卫生部”“大环保部”呼之欲出。
对于目前社会反映强烈、屡遭学界批评的中央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温家宝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解决之道:“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这从“意见”中更可闻其详。“意见”指出,要“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与此同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3月15日,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正式公布。而该方案公布后,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构改革将在未来一年多内影响中国数百万公务员的命运。
具体而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路线图”已经相当清晰。首先是今年“两会”闭幕后即将启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其次,中央机构改革尘埃落定后,地方政府机构将正式启动。依照十七届二中全会“意见”,地方机构改革的原则是“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
再次,精简冗杂的临时机构。正如“意见”所说,要“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在政治体制改革缺乏突破的前提下,这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而言,无疑都是严峻的挑战。
最后,对耗费中国最多财政收入的“事业单位”,此次“意见”也明确,要实行“分类改革”。具体的思路是“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其中,“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
长期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学者指出,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显示了高层对改变执行力差、腐败多发、官僚主义严重的现有政府体制的不满,并显示出决策者在根除人治、回应主流民意、推进全方位改革方面的进展和约束。而要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最终必然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