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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一审被诉贪污受贿510万元

2010年01月15日 08:29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2009年1月14日下午4时,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涉嫌受贿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据人民网报道,庭审期间,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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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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