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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叔侄被错拘15载 今获赔118万

综合媒体报道
2010年06月11日 12:02
刘氏叔侄两人一共被关了10582天,相当于每天赔111元5角1分。自获释后申请赔偿至今,两人已经过七年的等待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日前,发生在河北“蒙冤15载被无罪释放 叔侄申请赔偿七年无果” 事件有了新进展。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给刘俊海、刘印堂叔侄二人共计118万余元国家赔偿金。

  赵氏叔侄一人被关了5137天,另一人被关了5445天,一共10582天。相当于每天赔111.51元。

  据河北省的《燕赵都市报》报道,6月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俊海、刘印堂下达了赔偿决定书,国家赔偿金额共计118万余元。法院赔偿决定书中写道:赔偿请求人刘俊海(刘印堂)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限制人身自由 5137(5445)天,后被宣告无罪,刘俊海(刘印堂)被错误逮捕且被限制人身自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其应得到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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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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