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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32条意见

2010年07月09日 07:58 来源于 财新网
将降低民营经济在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准入门槛,并严禁行政权力任意干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
  【财新网】(记者 周琼 9日发自广州)在业界翘首等待了七年之后,广东省委、省政府于7月7日召开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会议不负众望,推出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讨论稿)》(下称《意见》),共分32条,从投资、融资、政府服务等多方面提出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广东省委、省政府上一次召开民营工作会议的时间是2003年。2003年以来,广东的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5.4%,占全省GDP比重一直保持在42%-43%的水平,此期间广东成立了中小企业局,亦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但由于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中断七年之久,业界颇为期待。

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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