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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原高官郭京毅二审维持原判

2010年08月13日 20:27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高院还分别驳回刘伟、孙海渟、梁丛林、凌伟、梁敏进的上诉,维持原判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今日(8月13日),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受贿上诉一案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裁定驳回郭京毅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正义网报道了以上消息。

  上述报道显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原处长孙海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原科长梁丛林、主任科员凌伟、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原副科长梁敏进等受贿上诉做出判决,分别驳回刘伟、孙海渟、梁丛林、凌伟、梁敏进的上诉,维持原判。

  财新网此前报道,在一审中,郭京毅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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