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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拆迁不得有断水断电等野蛮行为

2010年09月28日 12:18 来源于 财新网
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不得以野蛮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安徽省近日做出规定,不得以上述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搬迁。

  据新华网报道,安徽省新近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考核标准》(下称《标准》),要求慎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对确需强制拆迁的,要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到位、安置补偿到位。对拆迁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标准》并要求,各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脱钩。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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