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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落马官员出狱 有人送“坐牢补偿费”

2010年10月21日 08:28 来源于 财新网
受到刑罚后,落马官员无职无权,落马官员大多自以为是纯属接受个人馈赠而已,不再担心党纪国法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收到了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还有人对此进行公开炫耀。

   宁波市象山县检察院的几位检察官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讲述了他们所知道的几起案件。李某在收受王某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给予王某好处,后李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李某出狱后,王某给予李某“补偿款”数百万元,李某在多个场合表示已收受。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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