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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该不该被定罪?

记者 汪苏
2010年11月01日 18:11
其律师高子程认为,依据现有法律不该被定罪,要定罪先修法;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认为,要使股评人的买卖信息公开化
  【财新网】(记者 汪苏)10月28日,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的汪建中荐股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历时一天的公开审理中,控辩双方对汪建中股票交易行为是否构成“操纵”进行了激烈争辩。其律师高子程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汪建中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他是否应该被定罪?这个案子遇到了哪些难点导致争议?10月28日,由财新传媒和第一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首席评论》邀请汪建中代理律师高子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钱列阳,一起讨论这些问题。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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