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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海原博文案”一审落幕 马忠琦获刑三年半

记者 罗洁琪
2011年03月17日 10:38
马忠琦曾以“马路山”为名,在新浪博客上发表了《海原新区搬迁是是非非谁能说得清》等25篇博文,评论海原县搬城事件,之后被以涉嫌“逃税罪”调查,并一审获刑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3月14日,广受关注的“宁夏海原博文案”一审落幕:新浪博主马忠琦被以逃税罪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对此判决,为马忠琦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周泽认为,这是以“逃税罪”对网民因言治罪的恶劣案件,是对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宪法权利的粗暴践踏。

  马忠琦,宁夏海原县人,一名新浪网的博主,喜欢写博客给当地政府提建议,并非“愤青”,而是一个52岁的老人。他是阿訇的儿子,开了一个加油站,就在城外黄土坡下。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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