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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拟规定受害者均可直接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综合媒体报道
2011年04月26日 11:12
因垄断行为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可以作为原告。但新规能否破解反垄断诉讼现实困局仍有待观察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4月25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基本架构作了具体设计。

  据《法制日报》报道,此次征求意见稿有三个亮点。

  第一,对垄断民事纠纷案件规定集中管辖和专门管辖。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明确,第一审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具备垄断民事纠纷管辖权的法院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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