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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调解优先”

综合媒体报道
2011年05月31日 12:17
他指出,坚持调解优先,完全符合中国现行立法的本意,也是“和为贵”“息讼止争”等法律文化传统的传承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表示,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要求。

  据新华社报道,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表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的社会条件下,仍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这是因为,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方式,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管理的客观规律。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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