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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15”大火处理决定:21名官员受处分

2011年06月09日 18:54 来源于 财新网
26名责任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分管区建交委的副区长徐孙庆被撤职;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上海市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新华网报道,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处理决定于今日(6月9日)公布。上海市副市长沈骏行政记大过,上海市政府和市长韩正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和分管区建交委的副区长徐孙庆被撤职。

  静安区受到处分的官员还包括:区委书记龚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副区长陈静薇行政记大过。

  在此之前,财新网曾于6月7日报道,这一事故处理决定已在内部有所通报(参见“上海静安区多名官员因‘11·15’大火被免职”)。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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