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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特大假币案主犯被判死刑

综合媒体报道
2011年06月23日 16:36
共分三批伪造假币1.95亿元,该案为公安部公布的2010年假币犯罪十大典型案件之首。其他三名被告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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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湖南衡阳市近日审理一起1.95亿元特大伪造货币案,主犯张良成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三名被告人张俊林、杨滔、崔允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

  此案被公安部称为“全国‘09’打击假币专项行动”以来“伪造金额最大、制假技术最先进、制假设备最齐全、破案追逃最漂亮”的案件。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2009年8月,主犯张良成与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吴彦铭(均另案处理)共同出资40万元,在湖南境内建伪造货币厂。

  张良成租下被告人崔允智位于常宁市的两间房子,并联系被告人张俊林、杨滔帮助其印制假币。

  法制网新华网的报道称,2009年8-10月,被告人分三批共伪造假币1.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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