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在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案庭审中,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是第一个出场的。2011年7月18日,在上海二中院C101法庭,高带着手铐,穿黑色T恤,面无表情,紧接其后依次出庭的是他的三个下属,和一名相关受贿者。
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时,高伟忠的户籍地址让人吃了一惊,居然是胶州路718弄2号,该楼属于胶州路教师公寓三栋大楼之一,18米之外就是起火的胶州路728号大楼。高伟忠居然在这里生活过,不知大火起时,他做何感想。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在上海“11·15”特大火灾系列案庭审中,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是第一个出场的。2011年7月18日,在上海二中院C101法庭,高带着手铐,穿黑色T恤,面无表情,紧接其后依次出庭的是他的三个下属,和一名相关受贿者。
当公诉方宣读起诉书时,高伟忠的户籍地址让人吃了一惊,居然是胶州路718弄2号,该楼属于胶州路教师公寓三栋大楼之一,18米之外就是起火的胶州路728号大楼。高伟忠居然在这里生活过,不知大火起时,他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