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0月28日消息,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今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合理收费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处理办法。其中,定点医疗机构累计违规费用达5000至10000元的,年度考核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暂停定点资格一年;达10000元以上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据介绍,不合理收费行为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私立项目收费;或违反药品价格政策,擅自提高药品价格等。发生此类不合理收费将由病人所在地的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违规费用同等金额扣减医疗机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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