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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剧中禁止插播任何广告

2011年11月28日 15:52 来源于 财新网
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2011年8月27日,北京,在北京展览馆举行的2011中国国际影视节目展,许多影视剧作品在北展广场上竖立巨大的海报广告牌进行推广。 魏尧 /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据新华网报道,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新政策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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