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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获刑12年

2011年12月08日 08:43
张志忠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负责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索贿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472.77万元,获刑12年

  据新华社12月7日消息,7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张志忠在担任中国民用航空局部门负责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索贿受贿折合人民币共计472.7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1年,被告人张志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从事独联体国家货运包机业务的北京某航空服务公司提供帮助,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舒某等送给的美元12万元、人民币10万元。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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