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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国有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今受审

2011年12月21日 09:26
被告人应国权等被指控犯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4个罪名,其中贪污额达2.2亿多元,涉案总金额达4亿余元

  据新华社12月20日消息,12月20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温州国有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人腐败窝案。被告人应国权等被指控犯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受贿等4个罪名,其中贪污额达2.2亿多元,涉案总金额达4亿余元。

  据介绍,此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及案情复杂程度在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均属罕见,预计庭审过程将持续三日。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16人仅贪污部分数额达2.2亿余元。其中偷梁换柱,通过贿赂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等两官员(另案处理),要求冯鸣等两官员将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的“集团公司”改为“发展公司”,使后者成为国有划拨土地的用地主体和建设业主。“发展公司”是经政府批准改制,由应国权等个人占股80%新创办股份制的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国有独资的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应国权均担任两个公司董事长。后冯鸣等两官员直接篡改两字,导致应国权等人非法侵占使用土地约325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78.8万元。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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