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12月29日消息,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15年基本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提规划纲要》赋予民政事业的发展任务,数量适当、分布合理、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方便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有效,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体制机制构建成形,民政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