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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对临床用血实行分级管理

2012年01月10日 18:50 来源于 财新网
必须使用正规血站的血液,限制医疗机构“临时采血”
2011年12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医务人员进行血液采集。 泊伟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近年来,全国不少城市出现“血荒”。“血荒”的直接原因,是临床用血量快速增加,但采血量的增幅远不及临床用血量的增幅。

  今天(1月10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所谓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一次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0个单位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血库)审核后,再报医务部门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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