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2月14日消息,因大肆索贿受贿1645万元,其中一次索贿高达1000万元,南昌市青山湖区原副区长吴腊根14日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全部上缴国库。
1996年至2006年期间,吴腊根在担任南昌市郊区塘山乡党委委员兼长巷村书记、主任,南昌民营科技园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南昌民营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南昌京东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南昌京东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筹备处负责人等职务期间,先后14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45万元,并为行贿人在工程中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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