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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切日本未按时销毁遗化武

2012年02月16日 19:40
日本承诺在2012年4月29日后继续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履行遗弃国承担的义务,尽早完成日遗化武的销毁

  据新华网2月16日消息,为对今后销毁日遗化武工作作出妥善安排,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去年9月以来就有关问题举行了多轮磋商。双方最近就签署有关备忘录达成共识。日方承诺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销毁期限、即2012年4月29日后继续根据公约诚实履行遗弃缔约国义务。中方对日方无法按期完成销毁深表关切。双方制定了销毁计划,对今后销毁日遗化武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并设定了完成有关工作的相应目标时限。

  在2月14日召开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67次执行理事会期间,两国代表共同向执理会提交了关于销毁计划的报告。本次执理会通过了有关逾期问题的决议,日方承诺在2012年4月29日后继续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履行遗弃国承担的义务,并在国际监督之下,尽早完成日遗化武的销毁工作。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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