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贩毒18公斤其中3人被判死刑

2012年02月23日 10:57
法院判处其中3人死刑、1人死缓、另1人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2月23日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一起重大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查明韩坚畴等5名男子合伙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多达18公斤,法院判处其中3人死刑、1人死缓、另1人无期徒刑。

  2009年5月,被告人韩坚畴认识被告人金云骅和黄杰,3人合谋做毒品生意,随后又结识了能提供大量毒品货源的被告人范秋填,几人便“各司其职”。范秋填负责提供毒品,金云骅负责联系购买毒品货源,黄杰负责毒品收货和运送,韩坚畴负责毒品销售。期间,金云骅还让被告人程天明负责开车运毒、银行转账等。

版面编辑:陈琦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