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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副省长:应制定扶贫开发法

2012年03月08日 17:22
通过立法,可在较短的时期内,使贫困地区老百姓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jlM5wF7K](https://a.caixin.com/jlM5wF7K)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据新华社3月8日消息,“应尽快调研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开发法》,使整个扶贫工作依法办事,整合全社会力量和资源扶贫攻坚。”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说,通过立法,可在较短的时期内,使贫困地区老百姓共享改革开放成果,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根据测算,以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为标准,到2011年年底,全国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禄智明说,根据新的扶贫标准,贵州3000多万人口中就有152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还有“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需要立即扶贫搬迁的有35万户150多万人。“如此庞大的贫困人口,是世界上一些人口少的几个国家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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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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