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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公共服务可适当交给社会组织

2012年03月20日 09:40 来源于 财新网
温家宝还表示,要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
资料图:2009年8月12日,北京,社会组织5·12行动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举行。 春宛 / 东方IC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3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要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政府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

  据新华网报道,温家宝是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作出如上表述的。温家宝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孤儿国家保障制度、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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