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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

2012年03月23日 20:17
对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另案处理”(含“在逃”)的案件,最高检、公安部开展专项检查

  据新华社3月23日消息, 最高检、公安部日前决定于3月至10月对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涉及“另案处理”(含“在逃”)的案件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

  一是适用“另案处理”是否合法适当。要认真检查“另案处理”人员是否属于“在逃”、确需另行侦查取证、依法应当移送管辖、不构成犯罪应当做其他处理等情形,相关证据材料是否移送,决定“另案处理”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着重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另案处理”程序违法违规等问题。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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