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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分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费可报销七成

2012年03月28日 14:51
安徽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到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等15家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待遇,患者只需承担定额的三成

  据新华网3月28日消息,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从2012年起,安徽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到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等15家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待遇,患者只需承担定额的三成,另七成由新农合基金承担。

  根据近日下发的安徽省新农合精神病按病种付费的方案,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神经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的6种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安徽省15家定点救治医院住院即可享受上述待遇。安徽省卫生厅按医院的等级及各定点救治医院近年来医药费用的基础水平,确定了各救治医院的定额收费标准,分别为7000元、6000元和5400元3个标准,住院费用基金支付70%,患者自付30%。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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