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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

2012年04月10日 11:54
条例明确,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于2012年3月28日经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条例,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校车出路何在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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