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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立规 禁止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

2012年04月13日 08:47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按法规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的,省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组织实施,确保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归位
2011年6月20日,一辆轿车从江苏省一高速公路收费站自动缴费车道(ETC)通过 。 许丛军/CFP

  【财新网】(实习记者 成杰)中国政府部门明确,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提出要求。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4月12日介绍,五部委办于去年6月10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清理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采取行政措施转成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个别地方还以搭建公路建设融资平台为由,继续进行违规转让或变更收费权属。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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