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5月14日消息,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针对全省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河北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供餐食品多样化、规范食品采购行为、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制度和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发放分餐、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五套机制、强化食堂内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学生吃得安全、营养、放心。
自今年春季开始,河北保定、张家口、承德3个设区市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组织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今年4月,河北对部分试点县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当的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或提供鸡蛋、牛奶、水果等加餐。不得以各种理由降低补助标准,减少补助数额,不得用于食堂(伙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经费支出。严禁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