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5月15日消息,
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农卫发〔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支付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现就积极、稳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