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两部门要求规范“鉴宝”类栏目

2012年07月06日 08:25
节目中出现的用于鉴定的文物必须为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节目中出现的用于鉴定的文物必须为法律规定允许买卖的文物;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文物鉴定类节目开展模拟交易、广告推销等文物商业经营活动

  据新华社7月5日消息,针对当前个别广播电视鉴宝类节目过分关注文物经济价值,宣扬错误投资收藏理念,存在过度娱乐化的现象,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更好传播文物知识、树立文物保护观念、正确引导文物收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文物局近日就进一步加强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规范和管理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对照通知规定进行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物鉴定类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重点宣传文物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收藏观。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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