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卫生部:全科医生实训不得低于33个月

2012年07月31日 10:18
标准提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

  据新华社7月30日消息,卫生部30日公布了与教育部共同组织制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标准明确了“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模式下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方式、时间、内容及各项具体要求。

  标准提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其中,临床科室轮转培训时间27个月,应在国家认定的培养基地内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并学习内科、神经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传染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及选修科室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基层实践培训6个月,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