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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农村营养餐补贴要全额用于膳食补助

2012年08月28日 18:27 来源于 财新网
教育部规定,农村营养餐补贴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也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
11月8日,火车站小学的学生,在厂房临时隔成的昏暗教室里上课。 华商报于卓/CFP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8月28日,教育部在其网站公布农村学生营养餐计划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计划的资金使用、不同供餐模式的补贴发放等作出规定。

  为确保每分钱都能“吃到农村孩子嘴里”,最新发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应足额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也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餐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抵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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