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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9月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地按照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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