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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2年10月22日 19:40
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据新华社10月22日消息,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制订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对于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暂行办法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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