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23条工作意见》将于11月19日起在全市正式施行。根据意见,经市级以上文化部门确认的名家名人可以申请对其姓名、名予以保护,大专院校可以申请保护本院校的名称和简称,本市文化企业集团的设立条件也有所放宽。全文如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委提出的加快先进文化之都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推动首都文化中心建设,支持首都文化事业改革,促进首都文化产业发展,提升首都文化市场的竞争力,提出以下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