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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广东省调整100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2年11月05日 10:12
同意在广东省区域内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意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层级

  据《南方日报》报道,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提升体制竞争力,我省全面启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政府分别于7月和9月公布了第一、二批调整审批事项目录,共对383项审批事项作出调整。根据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精神,近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正式印发,批准我省对100项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一是同意在我省区域内停止实施66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同意下放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层级。这对我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大意义。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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