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2月20日消息,近日,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办法,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办法指出,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