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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审批试点获全国人大立法授权

2012年12月24日 19:10 来源于 财新网
共20项行政审批申请暂停,5项行政审批申请调整,涉及法律19部。暂停审批的15项将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申请调整的5项,主要是将审批机关的级别下放
2004年11月9日,山东聊城,一刚办完企业行政审批手续的外来投资人士走出行政审批大厅。 冯磊/CFP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12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问题将获审议。议案若能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等20项行政审批将在该省暂停,其中15项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此前的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在“十二五”期间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试点。根据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国务院调整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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